第三届 国际滤镜摄影赛2012-2013
 

注意事项


有关应征参赛的注意事项

  • 应征参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应征者负担。
  • 涉及到奖品的税金及手续费全部由获奖者负担。
  • 不受理任何与本次摄影赛评选结果有关的咨询及投诉。

同意事项

  • 应征参赛时,视为应征者已经同意本摄影赛要求中记载的各项条件。对于本摄影赛要求中未作出明确记载的事项,由主办方持有最终的决定权。不同意主办方的决定时,应征者可以撤回应征。伴随撤回应征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应征者负担。
  • 网络问题、电脑病毒以及对服务器不正当访问等原因,直接影响到此摄影赛的正常运营,给摄影赛的安全性和评审的公正性带来影响时,主办方会立刻中止或延期全部或一部分受理摄影作品应征参赛的业务。
    敬请谅解!

责任事项

  • 对摄影作品进行妥善地管理,但如果数据在送信过程中,因意外而造成的损伤及丢失等问题,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由于网络问题、电脑病毒影响及对服务器的不正当访问等客观无法预测的原因给应征者造成的损害,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即使同本摄影赛的应征有关,但如果不是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故意及重大过失等原因给应征者造成某种损失时,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承担其任何责任。
  • 关于应征摄影作品中使用的拍摄对象及著作物的肖像权、著作权等,请应征者事先取得拍摄对象及原著权拥有者的使用许可、并在同意的基础上应征参赛。在摄影大会等拍摄的模特等照片也是如此。如应征作品由第三者提出权力侵害及赔偿损害等申诉、投诉及异议时,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征者负责对应处理。
  • 应征者必须同意:当应征者之间产生纠纷,并因纠纷发生损害时,主办方及联合主办方不承担涉及到该纠纷的任何责任。

应征者的权力

  • 关于应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与其同等的权力均属应征者所有。但主办方就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拥有以下“主办方的权利”中规定的权力。

主办方的权力

  • 入选获奖摄影作品的第一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 为了宣传本摄影赛,主办方不需要争得获奖者的同意,可以将获奖作品放在主办方及主办方承认的当地代理管理或主办的网站上、摄影展、展览会及其福利设施里面,并将永久地拥有免费公开发表、复制、公布、向公众送信、展示、印刷、发放及放映的非垄性权力。入选获奖者对此不行使作者人格权的权力。
    主办方将在本摄影赛的相关网站和展览会上发表入选获奖者的姓名和获奖作品名称。
  • 请应征者结合“私人信息”阅览。
  • 主办方认为应征者有违反参赛规则时,其应征无效,并且不发送应征无效的通知。主办方在入选获奖后发现获奖者有违规时,可以取消获奖者入选获奖资格及要求退还奖品。
  • 本应征参赛规则是基于日本国法律而制定的。
  • 应征者与主办方之间产生纠纷时,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的专属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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